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

三歲的幼兒很喜歡打人,該如何教導?

 

三歲的幼兒很喜歡打人,該如何教導?

三歲幼兒尚無法有效運用語言來表達感受或需求,所以在天生氣質上反應強度強、較急躁衝動的孩子,會用打人的行為來表達。由於幼兒打人並非故意攻擊或暴力,父母只要心平氣和的引導,孩子會逐漸以較成熟的情緒行為模式來取代打人的行為。
1. 當孩子出現打人、咬人、踢東西或丟東西等行為時,必須立即介入制止,不能袖手旁觀或忽略;否則孩子會以為你默許且接受他的行為,而繼續使用這種行為來達到目的。
2. 父母不用氣急敗壞的處罰他,尤其要避免用打人的處罰方式。身教重於言教,孩子會學習模仿你的行為,而不是你說話的內容。
3. 心平氣和的告訴孩子:「可以生氣,但不可以打人。」讓孩子學會「情緒沒有對錯,但表達的方式有恰當不恰當」。溫和而堅定的握住孩子的手,制止打人的行為。把孩子帶開打人的情境,幫助他把情緒說出來:「你好生氣喔!你快要氣炸了!」
4. 教孩子學習用語言表達感受和需求:「你可以說:『我好生氣!』」「你可以說:『我也想要玩這個,我們可以輪流嗎?』」
5. 觀察孩子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會打人,孩子當下一定有未能解決的困難。教孩子搶玩具或遇到衝突時,可以用猜拳、輪流、交換來解決問題。建立正向的行為習慣,取代打人的行為。(張黛眉 賽斯身心靈診所臨床心理師)

原文出處:親子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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